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营造向上向善、德行天下的良好风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以及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在本市高校中大力培育志愿文化,扶持有社会意义的志愿服务项目,激励广大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现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内,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7-9月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志愿者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2、长期利用业余时间(连续3年及以上),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以智力、体力、技能等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服务和帮助,充分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3、具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例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活动项目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赢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认可。
4、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且具有相应的时间记录。
(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条件
1、持续稳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实施时间3年以上,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参与项目的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不少于20人。
2、项目实施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具有操作性、持久性,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3、在所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在脱贫攻坚、保护环境、乡村振兴、城市精细管理、垃圾分类、促进和谐等方面产生了明显社会效益。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在重大节庆日等对社会公众具有带动、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具备可复制性及在全市范围推广的条件和价值。
三、推荐名额
上海开放大学共获得推荐1-2位优秀志愿者和3-5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名额,因名额较少,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对照推荐条件,择优推选,推选时请注意跟业大版块协商,推选个人及项目不重复。总校将根据推荐情况择优上报。请于7月10日前填妥推荐表后,将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ozsj@sou.edu.cn,并将推荐表纸质版一式6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钱纯妮 张苏娟 联系方式:25653081
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附件:
2.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