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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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开放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开大委发〔201947号)、《上海开放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总体要求

(一)党政联席会议是对学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的工作体制和决策方式。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党政班子成员应从学院整体利益出发,认真讨论,党政负责人在开展工作时要主动充分交换意见,发扬民主,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三)党总支书记是党建和思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开展工作时要主动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并发挥好监督保证作用。学院院长是本学院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在职责范围内自主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开展工作时要主动征求党总支书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支持党总支开展工作。

二、议事范围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本学院的具体工作部署。

(二)讨论决定本学院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改革方案,讨论决定本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三)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群团工作和维稳工作等重要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学院基层组织建设、业务团队管理等方面重要事项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五)讨论研究本学院人才引进、专业队伍建设、绩效评价、考核等人事管理重要事项。

(六)讨论研究本学院内设机构设置及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配备、任免的相关事宜。

(七)研究推荐本学院出国人员选派、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选拔、培养、使用等重要事项。

(八)讨论决定本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资源调配及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九)讨论决定事关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按规定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事项。

(十)讨论研究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资源建设、合作办学、实验室建设、人才培养、师德师风、招生、学生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

(十一)讨论研究报请上级审批的事项,讨论研究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党政联席会议应规范化、制度化,一般两周召开一次,遇到重要事项亦可临时召开。凡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以其它形式替代。

(二)根据议题内容,会议由书记和院长分别主持。讨论议题时,由议题提出人作简要说明,各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会议主持人在集中意见基础上作出明确结论。

(三)党政联席会议到会者达到应到会人数(不包括列席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有效。因故不能出席者需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就会议的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学院党总支书记、正副院长,工会主席、纪检委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视具体议题需要。

(五)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关联人)职务聘任、职称评审和奖惩及其他利益相关事宜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六)会议坚持一事一议。讨论议题时不发表与议题无关的、重复的意见;原则上所有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都必须要有结果,避免议而不决现象发生。如对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紧急情况下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但又必须处理的,应按照职责分工中相应负责人的意见执行。

(七)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列席人员无表决权。会议表决视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和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赞成数超过到会成员半数的,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成员意见形成会议决定。凡涉及有关干部任免建议、先进报送等事项,需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党政联席会议须做好记录,记录应详实、准确记录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具体内容和会议结论,会后由办公室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及纪要经书记、院长确认签字后,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存档备案。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不明或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成员牵头协调。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落实情况。

(十)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或不妥之处,应及时向书记和院长报告,或提出在下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复议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决定。

四、会议的执行和监督

(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单位、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应按分工和职责贯彻落实,遇有分工不明或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成员牵头协调。办公室协助进行督办、检查。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落实情况。

(二)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必须严格执行。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或不妥之处,应及时向书记和院长报告,或提出在下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上复议。未经党政联席会议复议或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决定。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责任制,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保证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促进本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事业发展。

(四)党政联席会议上,参会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议事,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不准私自泄漏或外传会议议决情况。党政联席会议对重要事项的决定,应根据决定的内容,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或向学院教职工通报。

五、其他

(一)本议事规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本议事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

2019.6.3

附件:1.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样式)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样式)


附件1


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

会  议  记  录

(样式)

年第()次学院办公室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出  席:

请  假:

列  席:

会议记录:

 ●议题1:讨论******

主持人:下面由***汇报。

***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发表意见。

************************************,同意。

************************************,同意。

************************************,同意。

主持人:***,我也同意。通过。

 ●议题2:讨论******

主持人:下面由***汇报。

***

主持人:下面请大家发表意见。

************************************

************************************

************************************

主持人:***,下面进行票决,请办公室同志发放表决票。

 ……

主持人:下面宣布表决结果,全票通过。

 ●议题3:通报******

主持人:下面由***通报。

***


主持人: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



书记

院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开放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

会  议  纪  要

(样式)

年第( )次学院办公室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记录人:

出  席:

请  假:

列  席:

会议事项:

一、讨论通过(同意)了

二、通报了



书记

院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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