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的通知

时间:2018-10-29浏览:94设置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鼓励广大学员积极投身终身学习活动,促进上海市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决定在全市成人高校系统中开展2018年优秀学员评比活动。为配合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做好该项工作,激励广大开大学员奋发有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评选的通知》现将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上海开放大学系统注册满三个学期()在籍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各学院、分校(教学点)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为获得过上海开放大学综合一等奖学金()以上奖项的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3.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刻苦,学术品行端正,成绩优异,能力突出。

5.乐于奉献,关心学校,团结同学,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带领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6.积极投身社会,学以致用,将学习的知识奉献社会,造福社会,成为社会的人才和行业的骨干。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分校(教学点)以在校生为基数,按千分之一的限额推选优秀学员。每个学院、分校(教学点)推选的优秀学员最多不超过3名。在校生千人以下规模的学院、分校(教学点)如有特别优秀学生最多可以推选1名优秀学员。推选的优秀学员中可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学员参评“上海市成人高校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习标兵应有更为突出的事迹。

四、报送材料

本次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形式申报,各学院、分校(教学点)不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

1)每位优秀学员请认真填写《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详见附件),表格中填写不超过500字的事迹概述。

2)每位优秀学员撰写事迹材料作为推荐表的附件,字数在1000字左右,内容要求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2. 十佳学习标兵提名者另须提供以第一人称撰写的先进事迹一份。要求有标题,字数在 800 字左右,并附反映学习或工作的照片 1 张,面容清晰,像素高,不戴墨镜或帽子,能够反映学习、工作或生活,照片应附说明。

3.文字材料格式要求为标题宋体粗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A4纸),1.5倍行间距。

4.所有申报材料压缩后,文件名为学校名称+“优秀学员”命名,如闵一分校优秀学员.rarword电子文档严格按照以下三组次序排列:

1)每位学员的《优秀学员推荐表》。(含学习标兵,并在学员中排第一顺序。)

2)十佳学习标兵自我推荐材料

3)每位学员的优秀事迹材料。(含学习标兵,并在学员中排第一顺序。)

申报材料于2018117日(周三)前通过信息收集系统平台(http://sizb.shtvu.edu.cn)报送至教务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苏娟,联系电话:25653081



附件: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


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

20181029





附件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或岗位

就读学校

专业和年级班级

个人简历:


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




填表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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