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专栏

校庆征文(十二)—— 我的梦想,我的开大

时间:2020-10-10浏览:157设置

伊晓婷

十八个年头了,我还是常常回忆起自己来我们单位面试那一天的情景。

那时候我们还叫上海电视大学,面试的地点在教视大厦,校领导都参加了面试,而且都是正装。当时陈信副校长风华正茂,刚刚四十出头,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你来到电大,你的梦想是什么?

我想了想,很有野心地回答: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是君子三乐之一。希望能够在这里普及法律教育,培养更多具有“法律头脑”的公民。

随后陈校长追问了一句:你以后还会继续从事律师工作么?

我说应该会的。律师法承认高校教师可以兼职律师工作,目的正在于要求法律教育不脱离法律实践,而且我们的学生大多数来自于公检法机关,如果教师脱离法律实践,学生们感受也不好。

这是实情,当年的法学专业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公检法司。真的不好对付。

我在本校主持的第一门课,叫做《法律文书》;在主持这门课之前,当时的法律系主任芦琦老师和系主任助理范军,两个人一起来找我谈话。芦琦老师说:“晓婷,我不担心你的专业水平,我担心你的人际沟通能力行不行。这个班已经赶跑了两个老师了。”随后向我介绍了学生的不满大致有两项:一项不满于授课教师脱离实际;另外一项不满于授课教师不仅脱离实际,还十分的学术霸权。作为有多年审判经验仅仅是因为当年高等教育未普及而缺少一致文凭的法官们来说,他们是不怕学术霸权的,他们也有能力、有分寸、有技术维护他们自己受教育的权利。

我记得有一次,讲刑法中的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讲两人互殴,究竟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不能以犯罪嫌疑人陈述是否意图取人性命而应当结合客观情况判明时,举例子:

如果甲乙互不相识,偶尔相遇因为踩了脚这样的小事发生冲突以至于互殴,甲随手捡起路边一块砖头胡乱砸向乙,导致乙死亡,这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如果甲乙素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冤家路窄狭路相逢的结果是甲跟踪乙所致,甲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乙在奋力反击中仍然被砍断动脉而死,这是故意杀人。

这时,一个在公安局任职多年的同学插嘴:他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关键看我怎么给他做笔录!

课堂一时哗然大笑,紧接着我们讨论了一个小时刑法与刑事诉讼的价值观,这样的课,上得真过瘾。

但随着时间推移,特别是98年高校扩招,很明显地,2004年之后的法学生源不再充沛,到2014年,整个上海开放大学系统,只有总校一家在招收法学专业学生了。2019年,法学专业招生竟然为0

在这样的境遇中,是不是可以放弃自己的梦想?改换门庭,去做别的生意?——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我今年四十五岁了,已经过了不惑,正在走向知天命。

如果有人问我如何“知天命”,我必然回答他:“请您仔细想一想,你以往在哪一领域花费了最多的时间,最多的金钱,最多的精力?那就是你的天命。”

我的天命仍然是当年的梦想:希望能够在这里,在上海市民身边的大学,在没有围墙的大学,在致力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大学,在上海开放大学,普及法律教育,培养更多具有“法律头脑”的公民。

这里不仅培养职业法律人——不仅在二十年前致力于为公检法司的同志们继续教育,也将在以后二十年为行政机关中需要执行处罚权的同志们,为企业法务工作者们,为综合调解员们,为辅警们,提供专业的法律继续教育——更培养服务社会的工作者,培养具有守法精神的建设者,培养增进社会幸福的法律人。


开放大学的法学专业不仅关注法律的知识面,更关注法律的运作层面,不仅关注法律的职业面,更关注法律的生活面。

我们处于这样的风险社会,没有人能够在以后余生仅仅依靠全日制大学时期学到的知识走遍天下,当我们需要终身学习,有一个选择在这里:有教无类,乐学致远。

在这样高速运转的信息社会,无论是谁,无论此前的专业技能是什么,如果要获得一双慧眼,在这纷纷扰扰的世界里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需要系统学习三个专业以获得某种特殊的思维能力去面对世界、面对未知:经济专业的利害思维;法学专业的权利思维;心理学专业的内省思维。

我在上海开放大学,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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