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上,公共管理学院在培训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举办“法律人的法律思维”专题交流会。学院院长范军、副院长伊晓婷,法律与行政系教师张斌、顾相伟,院办有关工作人员、法律与行政系辅导员朱墨华以及法律专业同学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伊晓婷副院长主持。
本次专题交流会是为提升学生的专业涵养而设,更是应同学的学习热望而举办。不少同学都希望在课堂学习之余,能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训练自己的法律思维。在学院老师以及辅导员朱墨华老师的精心组织下,已经停课休息的同学们从四面八方赶来,参与这场专题交流会。
会上,院长范军首先作了题为“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的主题发言。她在发言中通过生动的案例介绍了法律思维的特征和作用。她指出,法律思维就是以法律规范为准据的一种思维模式,即依据法律规范,通过严格正确地处理个案中的法律纠纷,以实现法律正义的一种思维模式。法律思维的特点包括:崇尚秩序,追求正义;尊重规则,信仰良法;程序优先,重视证据;高度理性,适度保守。她认为,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法律语言,学会用法律语言表述法律问题、分析法律现象,然后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得出相应的观点和结论。她强调,运用严密的、确定性的法律语言以及逻辑思维,去解释法律、适用法律和发展法律,就可以逐步学习并养成法律思维,同时又能避免陷入法律思维的陷阱。
与会同学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并就感兴趣的法律话题展开了研讨。大家纷纷表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积极的意义和影响;法律思维的训练和养成,必将使自己今后的发展受益更大。法律与行政系教师张斌全程参与了研讨,他在发言中,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畅谈了法律问题的分析思路与解决路径,给予同学很多的启发和思考。
会议最后,院长范军做总结发言,她对同学们的交流研讨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提出,法律人要有信念、有条理,内心要充满敬畏,通过个体对法律的遵守和信仰,来汇聚法治的力量,共同建设我们的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