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校(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践行上海开放大学“两个一切”的办学宗旨,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2018年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于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6日组织学生登陆学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审核并上报奖助学金申请人员名单至总校。
请各学院、分校(教学点)于10月26日(周五)前向上海开放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上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上海开放大学特困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本学期学费发票复印件)或《上海开放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一份,附街道证明及本学期学费发票复印件)。
联系人:钱纯妮张苏娟 电话:25653081
上海开放大学
2018年9月28日
2018年度奖助学金名额推荐分配表
关于2018年度上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及成绩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参评奖学金学生年级包括:
2015秋(仅限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控制PLC及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维修专业)、2016春、2016秋、2017春、2017秋的学生
二、参评奖学金学生成绩来源:
年级 | 参评成绩来源 |
2015秋(机电一体化专业) 三年制 | 2018年1月和2018年7月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即第五、六学期) |
2016春 | 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即第三、四学期) |
2016秋 | 2018年1月和2018年7月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即第三、四学期) |
2017春 | 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即第一、二学期) |
2017秋 | 2018年1月和2018年7月各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即第一、二学期) |
三、本次单项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申请有效期仅限于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一个学年度)。
四、参评助学金学生包括:
1.特困助学金
2018年春(含2018年春)以前的在籍学生(毕业生除外)。
2. 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2018年秋(含2018年秋)以前的在籍学生(毕业生除外)。
五、参评助学金学生成绩来源:
1.特困助学金
在籍学生(毕业生除外)上一学期的成绩。
2. 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
在籍学生(毕业生除外)上一学期的成绩;2018年秋注册的学生由于没有成绩,不能通过网上申报,须通过纸质书面上报。